作者单位:辽源供电公司 宋纪元
内容摘要: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要优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它可以将许多没有发生或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问题加以警示、杜绝、和制止,最有效地多方面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关键词:任中 经济责任审计 作用
当前,在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居多。仅在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或离任后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以下弊端:
一是离任审计时间长、业务量大。许多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时间较长,在对其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审计的时间范围较长,导致审计业务量较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和审计风险;同时,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任职时间较长,所以,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变动也相应比较频繁,导致企业时间跨度大的重要事项说不清楚,审计人员无法进行更深层次的审计,不利于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评价。
二是审计成果利用难。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由于被审计对象已经调离、提拔、辞职,审计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鉴证结果难以成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和使用的依据,审计成果得不到很好的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和作用。
三是事后审计难以追究责任。在企业负责人离任后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大程度上是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既定事实的评价,审计监督本身具有滞后性。这种事后监督的方式,无法对经营期间诸如损失浪费、管理不善等行为及时地进行纠正,大多数被审计事项都已经“木已成舟”,此时所开展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说是“亡羊补牢”。
四是权力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如果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调至到本企业上一级部门任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不会向审计组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个人存在的问题,内部审计人员也无法超脱出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审计工作。
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较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更为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与离任 经济责任审计相比,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一、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监督、评价和鉴证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浪费和损失,并从制度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本性地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真正促进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其位,谋其政”。
二、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审计的计划管理能力。
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使审计部门与干部管理部门保持一致,将员工反映问题较多和企业效益较差的企业负责人作为重点审计监督对象,有计划地对其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在较大范围内发挥审计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三、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更好地发挥审计时效。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地发现问题,将违纪违规问题解决在事前、事中阶段,有效地解决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成果运用时效性不强,难以及时发挥有效作用等问题。
四、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给人一种“马后炮”的感觉,被认为是例行公事和走过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后,审计部门可以科学的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的部门、内容、重点可以做到心中有数。而且,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将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调查等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做到了有计划、有准备,有利于审计部门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另一方面,在职的企业负责人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大都非常关注和重视,使得审计人员普遍感到责任重大,可以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五、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起到挽救干部的功能,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干部的作用。
对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本人来说,对其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地发现并解决一些违法和个人廉政方面而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防止企业负责人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避免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造成更大的损失与浪费。另外,还可以使企业负责人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从而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因此,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负责人来说实际上起到了一定的挽救作用。
六、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企业负责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企业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的自觉性。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后监督,查出的问题往往难以纠正,问题即使是查清了,许多浪费和损失已经造成而且难以挽救,审计结果对离任者没有太大的作用与约束,审计决定落实起来也比较困难。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由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情况已经有了比较翔实的记录,组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审计部门就能够快速地提供详细情况,可以使审计结果成为企业负责人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因此,被审计的在职企业负责人不仅能够积极配合审计,而且,还能够态度端正地对待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积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另外,通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还可以普遍增强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经济责任、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意识。
七、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减少工作量和重复审计,实现审计工作的“一果多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地掌握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遵守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企业负责人离任以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直接利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只对部分未审计年度进行补充审计,可以减少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不但有利于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量,而且,还可以缩短审计的时间,审计人员就有了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宏观的、全面的评价,既可以减轻工作压力,避免临时性突击,又可以减小“先离任、后审计”产生的“审计难、取证难、落实难”的弊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阎宝泰主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南》吉林教育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
2.易仁萍为编委会主任出版的《中国内部审计规范》2009年1月出版
3. 姜颖 主编《经济责任审计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1日出版
4.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编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1日出版
5. 李三喜、高雅青总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第三版)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年1月1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