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的人员管理及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只有通过干部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企业的通力合作, 才能确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本文就目前我国审计领域存在的重要问题做了揭示,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方法与途径。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受法定代表人、主管领导或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企业(或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它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既是一项审查评价制度,也是一种监控约束机制。它对于监督促进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投资者经济权益,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时间不长,目前尚存在许多问题,以致影响并制约了该项制度的实际效力及实施效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中,多元化的经济责任关系、利益关系、社会关系形成了形形色色的金钱、物质诱惑因素,这些因素无时不在渗透和影响着干部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因此,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干部监督机制、防止权力被滥用、防治腐败、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措施,对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是可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为正确选拔任用和准确考核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其次是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再次是可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最后是可以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尽心尽力。
一、当前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先审后离”,执行不力,常常沦为摆设。“两办”《暂行规定》强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离任前应“先审计后离任,不经审计不得离任”。然而实际执行中,先离任后审计或离任不审计的现象仍相当普遍,经济责任审计因此而成为“马后炮”,甚至成了摆设。鉴于干部调整工作的敏感性,组织部门大多是在干部已离职,或到达新的领导岗位后,才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即“先离后审”。这样做容易造成: 第一, 严肃性低,社会威信度不高。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和离任者三方面的事, 一定程度上是社会非常关注的政治性工作,“先离后审” 容易给人造成“走过场”、“马后炮”的感觉, 影响了工作的严肃性。第二,干部责任心不够,新官不理旧账。“先离后审”还容易降低干部的责任心: 既然已经是生米已成熟饭,审与不审已不影响我的调动和升迁。审计审出了问题,前任已不在原岗位,无法执行审计结论;而接任者又推给前任,拒不执行审计决定,造成新官不理旧账,审计部门反而进退两难。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同一问题会在同一单位屡查屡犯。第三,审计结果难以充分利用,隐性风险易给组织部门造成被动,影响党的形象。由于干部调动或者升迁命令已经下达,审出了一般性问题,也不好改动任职决定,只好权当没问题;而审计一旦审出了重大问题,造成干部使用的失误,会使党政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陷入被动,影响组织威信。
(二)内审机构职权有限,审计结果不受重视。审计部门仅仅是受托开展审计工作,提交审计结果。至于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结果的使用等事宜,审计部门却无权过问。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是,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受制约因素较多,审计结果不受重视。
(三)风险约束机制不完善,影响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为此,要建立健全审计责任追究机制和质量风险控制机制,为审计结果的正确性提供有力保障。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判断失误的风险。受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投资过程的渐进性、投资收益的滞后性等主客观因素影响,审计判断失误率相应增高,导致审计风险加大。二是采集证据不当的风险。审计证据的两大特性是充分性和适当性。然而受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成本的制约性等限制,审计人员往往很难收集到足够而直接的审计证据。三是查证不实风险。审计查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未被发现的舞弊行为及重大违规行为,这是对审计人员威胁最大的风险。四是经济责任不明的风险。现在一些单位普遍缺少规范化、科学化、统一化、明晰化的责任管理目标,领导人没有明确的、科学的经济责任界定,使审计评价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构成了一定的审计风险。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但在审计实践中,还没有法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这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
(五)审计中发扬民主不够,透明度不高。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只发文通知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本人,没有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宣布,大部分干部职工并不知晓;同时审计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不够,基本上是从文件上、总结材料上、会计报表上找答案,掌握情况不够全面。
(六)内审机构地位和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审计队伍建设落后,知识层次结构参差不齐。有些审计人员忙于审计业务,对新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计算机方面的学习比较欠缺,知识更新不快,审计方法和手段落后。另外审计人员审计风险意识不强,在执行审计程序当中,具有相当大的敷衍性和随意性。二是审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审计职业道德问题突出,严重损坏了审计行业的良好形象。审计队伍当中有些审计人员为了物质利益与被审单位串通起来,采取不正当手段来欺骗审计委托人和社会公众以从中渔利,这就形成了通常所说的审计合谋。
(七)宣传不够深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新领域,不少部门、单位和领导对这项工作的内容、范围、作用只是表面的了解, 缺乏深刻的理解; 而社会上对这项工作的期望值也过高, 脱离了实际, 认为审计部门只要对某位领导人进行了任职审计, 这位领导人方方面面的问题就能够全面反映出来,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审计结果的误解。
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逐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新的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风险大,必须通过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运行,才能确保审计质量。国家权力机关应把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写入《审计法》,作为国家立法,明确其法律地位,使经济责任审计在法律上得到确认,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一种法律上的强制行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另外,应制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同时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统一指导全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地方也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必要的配套性法规,如具体操作办法和协调性制度等,建章立制,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规范运行,使经济责任审计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将“离任审计”概念转变到“任职审计”的概念上来,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只有解脱了“离任审计”的束缚,才能解决临时性与计划性、质量与时间、工作调度不平衡等一系列的矛盾,将这项工作推向常规化、制度化。“任职审计”的概念就是对干部所任职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它没有必须在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矛盾也不突出,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三)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结果能否正确运用和处理, 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干部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审计结果, 使之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问题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问题的责任不明确不放过, 问题的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认真执行重大问题审计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科学、准确地做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着重评价人的因素对于相关经济活动的影响,不但事关被审计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部门利益和党的干部政策。因此,应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要注意区分是责任者任期前还是任期内的责任,责任者的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责任,职责范围内还是范围外的责任等等。对没有查清或没有完全查清的问题,对涉及重大经济责任的事项应采取写实的方法进行表述,一般不做评价。
(五)加强审计力量的培养建设。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培训,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素质。一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配备业务骨干人员,使审计机关有一支经济责任审计的常备力量能随时投入工作。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日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及各专项审计相结合,以解决“任务重与时间紧、人员少”的矛盾。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运用现代化手段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管理,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随时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也为审计机关以后的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基础资料。各级政府要加快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充实经济责任审计专门人员,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队伍的现代化素质建设,以更好地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光荣而艰巨的重任。
(六)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增加内部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运用审计成果开展警示教育,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七)提高审计人员素质。要注重审计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素质的提高,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都比较强的工作,承担这项任务的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实实在在地抓好干部培训,尽快提高审计干部的整体素质,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不断深化对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为保质、保量、高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八)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层次。党政主要领导出面作重要讲话, 组织、审计部门联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方式, 通过各种媒体, 广泛宣传, 加强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了解深度, 客观正确地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所能达到的力度和现实目标。
要搞好审计工作,必须以人为本,要进一步提高人的因素在审计领域的作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净化审计环境,促进审计“人、法、技”中“人”的培养教育,“法”的更新强化,“技”的研究探索,发挥审计应有的经济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