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与决算的六种审计区别
白山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李春涛
在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中发现,建设单位往往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没有编制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在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制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建设单位提供的都是施工结算,将施工结算和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混淆。给审计工作和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带来困扰。正确区分施工结算与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对于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和审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建设工程结算与决算的审计有以下区别:
一是范围不同: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以及监理费、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二是主体不同: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三是时间不同:工程结算发生在工程决算之前,只有工程结算完成后,才能进行工程决算。
四是作用不同: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反映的是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成果;工程决算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反映的是综合、全面、完整的项目建设的最终成果。
五是依据法规不同:目前,工程结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决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六是审计侧重点不同:工程结算审计主要侧重于工程造价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包含了对工程及财务等全部建设费用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