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困难职工应严格把握
先建档案、后救助的工作程序
经过对白山市各级工会系统的审计,发现各级工会的帮扶救助金发放操作程序各不相同,同时存在诸多弊端,经过实际调查,总结出如下操作程序,并已经在浑江区总工会开始实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在救助方式与程序方面由申请人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帮扶工作站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调查表》,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单据、必要的重病病史材料、受灾或遭受意外事故情况资料、子女考入高校通知书(申请救助时提供)、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相关证明。
2、再由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工会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按要求进行网络建档,并由基层工会在申请人书面救助申请上加盖公章后,报上级工会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被救助人工作单位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上级工会签署审批意见,确定救助金额,由乡镇、街道(社区)各级工会干部按照实名制签领制度,具体发放救助金。
4、审批发放后,实名制签领表原件和困难职工原始纸质档案保存在上级工会,上级工会统一将帮扶救助信息录入省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白山市审计中心
苏金禄 姜玉玺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