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事不实为滋生腐败祸患提供了条件
姜玉玺 邓志鹏
我们党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到“严”和“实”关系到一个政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这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绝不可掉以轻心。
在具体的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谋事不实,没有把党纪国法考虑进去,产生了大量腐败案件,导致自身和团伙走进监狱。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造成极恶劣的影响,令人痛心。然而这种怪现象却屡禁不止,往往是“前赴后继”、“继往开来”。为了瓜分国家资金获取巨额利益,他们上演了接力赛,义无反顾地跑下去。
在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中发现,一些部门掌管的大量工程项目,成了唐僧肉。在图谋瓜分这块肉的时候,一些政府和部门领导不考虑国家法令,不顾及国家的招投标法及实施细则,更不顾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将大量工程直接谋划到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人员手中,为了这个目的,他们有时不采取招投标方式直接将工程项目谋划到能给他们带来丰厚财富的人员手中。有时大搞虚假招投标方式,走走过场,再将工程项目交付给他们设定的人员手中。而这些招投标过程全程违规,既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不遵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规。更有甚者,招标代理机构都没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却进行代理。在这些人眼里,中央的投资可以全部留下,而中央的监管措施和规定则可省略或取而代之。使这些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尤其是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要说这些人谋事不实也冤枉了他们。在图谋瓜分国家资金上他们应当说是费尽心机、绞尽脑汁了。只是没有把党纪国法考虑进去而已。
谋事要实,就是要把党的方针、法规和人民的利益优先考虑进去,而后再把谋事不实的后果考虑进去,则可避免由此造成的贪腐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