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题研讨会论文
浅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
通化市审计局 赵伟明
内容摘要:各级审计机关要规范和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等方面的作用,就必须正确评价和准确认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积极创新经济责任制度体系,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职的问责问效;建立联合审计和公开审计制度,确保审计结果有效运用。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运用
各级审计机关要规范和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等方面的作用,就必须正确评价和准确认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与干部选拨使用、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能够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就要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上下功夫。光有好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没有好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不会取得有效成果的,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为解决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处理好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的关系,以促进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本人认为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创新经济责任制度体系。
要从制度入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和审计结果运用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以制度规范结果运用行为。要形成从联席会议制度,审计作业制度到成果转化运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框架,形成较为完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虽然201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但还要制定《规定》的细则或指南,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交接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办法》等,细化实务操作中某些具体问题,如审计评价标准、评价指标,经济责任的详细界定及其履行情况的评价、审计结果运用要求等。突出“问责”、“问效”,通过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责任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如:2007年通化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通化市市直部门县(局)级领导干部离(任)职交接办法》、2009年通化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通化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我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职交接进行了规范,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引起了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职的问责问效。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单纯的监督财政财务收支为主向评价宏观经济行为拓展,以关注领导干部的履职绩效、经济决策行为和经济管理责任为切入点,突出对经济活动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等领导行为的科学、合规和有效性的检查。建立以全部政府性资产为主线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把资产管理责任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把资产管理与经济发展、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揭示资产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资产的节约利用等问题,更加全面客观地实现对领导干部手中“物权”、“财权”的问责问效。建立以信息化辅助审计为手段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均要在市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通报,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上发挥重要作用。如:通化市审计局去年按照市委书记提出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将组织部门一次性委托的25户市直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统一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处理处罚标准、统一高度指挥”的整体捆绑式审计方式,把资产管理与经济发展、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审计,对问题比较严重的5个单位的6人,依法依规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和其主管部门提出给予组织处理和相应纪律处分的建议,其中:相关部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人、免除现职1人、戒免谈话1人、调离原岗位1人。严格了责任追究,即对事又对人;加大执法和跟踪整改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促进了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市委书记张安顺还在审计综合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事业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由市审计局分管局长亲自讲课,对参会人员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达到 “审计一人,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建立联合审计和公开审计制度。
201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规定》实现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对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提出审前进行公示、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审计结果公告及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与要求为我们研究审计运行机制创新指明了方向,为建立联合审计和公开审计制度提供了依据。如《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通报、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行制度,表明今后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和结果有了一定程度的公开。通过审计结果逐步透明化,可以促使政府行政的透明化,最终构建一个廉洁、透明、高效的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如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机关在工作中加强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就能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得地开展,确保审计结果的独立、公正和客观。建立联合审计和公开审计制度,着眼于经济责任审计的长远发展,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开化程度,不仅包括结果的公开,也涵盖到审计实施以及审计评价等环节,同时也能引起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高度重视,使经济责任审计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又能解决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相互间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问题。因为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在办理经济领域案件过程中,可发现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大量线索,但缺乏相对专业的查证力量。而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可发现许多涉案线索,但又苦于缺乏更为有效的手段将违纪事实查深查透。如果建立了联合审计和公开审计制度以上问题就迎刃而解。
四、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确保审计结果有效运用。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审计风险。因此,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评价,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不但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有效运用的重要环节。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预算执行和决算、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问题都不应列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之内,故也不应在审计评价之列。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针对性和目的性更强,风险更大,评价需要更加谨慎。因此审计评价的内容和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经过审计人员的检查、复核。审计评价涉及的数据,必须是经过审计复核的数据。对有的经济业务的验证,不仅要通过财务账目的审核,而且还要有外调材料加以印证。如对外投资、往来账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必须经过调查核实来确定。在审计工作实践中,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有时为了照顾被审计对象的情绪,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如把“小金库”说成账外循环,把偷逃税说成漏税,把有意做假账说成账务处理不当等等。这种对查出的问题不做准确判断的作法,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由于政策变化和不可预见的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分清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一定要给予客现公正的评价,实事求是的反映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对以改革为名,行徇私舞弊、谋取小集团和本单位利益之实的,一定要予以揭露,并建设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审计评价时,应考虑客观方面因素影响,认真听取被审计者的陈述和申辩,对准确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是非常有益的,有利于防止主观臆断。能够作出准确判断的,就可做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问题,应当发表有保留的意见,或者建议移交其他部门继续调查处理。审计评价既不能含糊其辞,也不能说过头话,带有主观性,这不仅有悖于客观公正的原则,也不符合谨慎评价的原则,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准确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以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审计为前提,以检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审计评价内容所涉及到的资料相对宽泛,可能来源于多个单位或多个部门,往往是一类问题而不是单个问题,取证有一定的难度,评价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存在潜在风险。比如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常常需要多方面数据支撑,这些数据来源的材料很难全部附在审计底稿之后作为证据,还有部分审计人员不加甄别,大量取用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报告或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数据,致使评价内容、数据的真实性缺乏审计证据、评价依据的支持。因此,科学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首先应当围绕被审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决策”(以下简称经济决策)进行审计评价。经济决策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职责履行中最重要的内容,尤其是那些重要经济决策,影响往往较大,决策失误往往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因此必须把对经济决策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予以关注。通过对重大经济决策行为的审计,着重分析重大经济决策行为是否可行,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以及因被审计者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合理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浪费等问题,从而综合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能力和经济责任,对其经济决策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其次是围绕“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评价是对经济决策、内控制度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方面作出评价。因此在开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着重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绩效情况。在作出绩效评价时,既要考虑被审计领导有形的政绩,更要关注无形的、长远的政绩。通过对绩效分析和评价,有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身的发展。最后是对其他情况的评价。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地划定经济责任,进一步拓宽审计结果运用渠道,有效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确宝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
〔2〕钟华。《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实现科学评价的思考》2010.11。